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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4-02 来源:党校 字体号:大 中 小 默认
1.启动县委党校学员楼改造工作,如不符合改造条件,考虑县委党校新校选址工作。
2.安排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县委党校授课。
3.把党校参公干部的内外交流纳入全县干部交流配备的总体规划。
4.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规定,重新修订完善县委党校学员管理有关规定。
5.加强县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,同意县委党校2016年招聘2名专职教师。